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乐亭衙门何处寻-图文乐亭
作者:周景宝
来源:乐亭文化研究会《读乐亭》杂志/乐亭故乡人网站
题图来自网络,非本文图片

直隶乐亭县衙位于县城内东南隅,即今乐亭县招待所旧址。县衙的始建年代无考。明洪武三年(1370),时任知县王文贵在原有基础上,进行了扩建。
从《光绪乐亭县志》中的“乐亭县全图”可以看出,整座衙署坐北朝南,基本呈现出轴对称布局。县衙遵循封建礼制,即左文右武,前朝后寝(前衙后邸)。中轴线上有六进院落,由外至内依次为:大门、仪门、大堂、宅门、二堂和内宅(三堂)。
继王文贵之后,明朝数位县官又有改建,计有:章似兰(洪武九年任)、刘晟(洪武十五年任)、于继贤(永乐十三年任)、李瀚(成化十八年任)、李邦佐(隆庆元年任)、于永清(万历十二年任)、潘敦复(万历十八年任)等。
清代知县亦有增修者:
金星瑞(康熙二十一年任)二十四年(1685)、熊震(康熙六十一年任)、巨秉乾(乾隆九年任)十年(1745)、陈金骏(乾隆十四年任)十六年(1751)、张霖(道光六年任)、陆为棣(道光十九年任)、常忠(同治二年任)、王霂(同治十年任)等。
县衙的主要建筑有:
南向大门,三间。门是登堂入室的必经之所,县衙作为一级行政机构,在实际上也是司法机构,如此重权在握之地,门是必不可少的八字眉怎么修。县衙又叫衙门,可见“门”对县衙的重要性,正因为它重要,所以衙门难进,俗话说“自古衙门朝南开,有理无钱莫进来”,由此可见,要进衙门,必须得有经济基础做保障。
大门两旁是厢房,为柜书、收粮之所。过去左侧有“旌善亭”一座(三间),右边也有“申明亭”一座(三间)。万历二十一年(1593),前塞路被辟为朝天街,建立有“海内首邑坊”,至光绪年间废。东西另有瓦房六间,是快班房的房址。东为快班,也就是捕快,专管民、刑案件;西为壮班,在当时管征粮纳税。是为乾隆十七年(1752)知县陈金骏修建。
宾馆,在大门内,有东堂三间,系万历十三年(1585)知县于永清兴建。庚寅匾曰“虚受堂”,前面亦有支应房三间约德尔唱法。
按照惯例,衙门东侧应该置有一个大鼓,即为“登闻鼓”,俗称“喊冤鼓”,是供百姓击鼓鸣冤的地方,知县听到鼓声便立即传唤击鼓人,上堂受理。
在衙门对面还有一道石壁照壁,是根据道教习俗修建的,主要用于避邪。照壁北面绘着一只巨形怪兽,形似麒麟,周围是宝,但它生性贪婪,不知满足,欲吞日月,吞日不成酱爆洋白菜,葬身悬崖大海之中。这画是告诫知县当引以为诫,莫要贪赃枉法。
仪门(宣统元年因避讳,改为宜门),顾名思义,即“礼仪之门”。仪门通常关闭,只有以下情况时才能打开:(1)新任知县上任位面监察使,行拜仪门之礼时;(2)迎接上级或同级官员时;(3)举行重大政务活动、典礼时;(4)审理重大案件,让百姓到大堂观看时。在中国,封建礼制讲究东尊西卑,故两侧角门谭诗雨,东角门为“人门”(亦称“生门”),是常开的,供人们出入,西角门为“鬼门”(亦称“死门”),通常不开,只有在提审人犯,押解死囚赴刑时方可打开。
仪门三间与东、西角门,也是陈金骏所重建。门外有石狮二座,西为狱神祠(狱神是皋陶,尧舜时代的刑官,传说是他发明监狱的,所以每到初一、十五,犯人狱吏都来拜祭),祠前就是监狱。左边是禁卒房间半,右边是女监一所;另有东、西、北房各三间。监狱南侧还有寄收房六间,也是乾隆十六年(1751)知县陈金骏所修。东为土地祠,旧与宾馆相连。为万历年间于永清建造,康熙十六年(1677)熊震重修仙游大清,乾隆十九年(1754)陈金骏再修。祠前旧有“寅宾馆”,至光绪年间已废。
在仪门与大堂之间,曾有一座戒石坊,旧为亭。万历中知县于永清易以木楔(其地下部分用柏木桩,称地丁。基础以上各根柱子的下部用“夹杆石”包住,外面再束以铁箍),题曰“乐亭县公署”。
在《康熙(二年)永平府志》中,对各县县衙的规制,亦有几句概括说明,“州县戒石、仪门、大门方位,六房,旌善、申明二亭,视府而制有差。其堂坊各有名,名更不常,并非定制,不具”。
县衙的主体建筑是大堂,又叫公堂、正堂、正厅、亲民堂等,是知县办公的地方,也是县衙举行重大活动的场所。它的功能有:(1)知县到任时,在大堂接印就职;(2)定期“放告”,受理民讼;(3)随时审理县里发生的案件。
乐亭县衙大堂洪武年间旧名“五美堂”许氏大酱,明隆庆中知县李邦佐更名为“澄源堂”,清乾隆十年(1745)巨秉乾重建,曰大堂。左右两厢,东为幕厅三间,西为銮仪库一间。乾隆中知县陈金骏改为东西库房,东为吏、礼、户、仓粮、承发五房,西为兵、刑、工、招、库五房。又有东、西更房二间何艺纱,光绪年间已废。旧有马政科,至光绪年间裁。
在幕厅的西南,有房二十间,是为公廨,万历中于永清重修。万历二十年(1592)夏,凿井其南,以便汲饮。
到二堂之前,首先看到宅门,宅门外有东、西房各一,左为皂班,右是门子房,浮躁怎么办乾隆十七年陈金骏重盖。光绪间东房已废,西房乃茶夫、门吏值班之所。宅门跟仪门一样,只在有重大活动时才开,平时用于挡隔人们视线。另有屏门上面绘有“神荼郁垒”门神像以镇宅避邪。县衙内有众多的门,大门为实,仪门为虚,宅门为实、屏门为虚。
二堂又称“公署”,是知县处理日常政务的地方,也审理部分案件,这里没有大堂的森严气氛。二堂原称“燕省堂”,隆庆中知县李邦佐重建,更名“节爱堂”。康熙中知县金星瑞重建后,恢复了“燕省堂”的名称,共有三间,在澄源堂后。咸丰九年(1859),时任知县德成(正白旗人)于东偏一间截为屋室,批文阅卷于此,今仍之。堂前东西厢房各三间,是为门印房。房北东西二角门,东书房幕客居之,西花厅乃会客之所,旧名“怡心堂”,今名“镜清室”。又有西厢房六间镀金婴尸,乾隆十六年陈金骏新建,系“思化堂”旧址,后作为长随房使用。
过了二堂,就到了内宅。内宅是知县的内九岁皇妃邸,也是知县接待上级官员、商议政事、办公起居的地方,一些事关秘密的案件也在这里审理,所以老百姓称这儿是“三堂”。三堂是万历中于永清重建,初曰“至公堂”,乾隆十六年陈金骏重建,更名“退思堂”,原有三间,后改建五间。前有东厢房三间,西厢房三间。又前设门楼一座申东靖。同治十二年(1873),知县王 改建正房五间,额曰“稽经诹律之堂”。内库房三间,内宅正房三间,左右厢房四间,厨房三间,左偏房二间,俱在内宅之东。马厩四间,平房二间。乾隆十六年陈金骏新建,系旧主簿宅址,内有水井一眼。
内宅,正房三间,左右厢房四间,乾隆十六年陈金骏重造。后院有土山一座,空闲地十二丈,系原“五间楼”旧址。
厨房三间,左偏房二间,俱在内宅之东。乾隆十六年陈金骏重盖。
县衙为一县的行政机关,行政长官即为知县(正七品)。下面还设有训导(从八品)、主簿(正九品)、巡检(从九品)、典史(未入流)各一员,分别掌管教育、文书、簿籍、印鉴、缉捕、监狱、地方武装、治安管理等。乾隆二十四年(1759)起,增设了县丞(正八品)一员,辅佐知县。
在《万历天启乐亭县志》中,还记载了县府官吏们的居住情况,介绍如下:
知县住宅,在“节爱堂”后,公房五间,东西厢房各三间,东西书房各三间。后楼五间,东西厢房各三间。又后为轩三间,西园“思化堂”三间,俱万历中于永清增修。
县丞住宅,位于正宅东,原两衙故基,后裁马厅,今并为一前厅,三间。东西耳房各一间,后厅三间,住房三间。东西厢房各二间。东轩一间。县丞邹九经(隆庆六年任)、齐召(万历八年任)、姚世和(万历十三年任)相继修建。
主簿住宅,在“节爱堂”西,明嘉靖年间裁革,光绪年间废。一度改为“思化亭”。
典史住宅,位于县丞宅南,前厅三间,东西厢房各二间。厅后东西厢房各一间。住房三间,东西厢房各二间。典史徐梦鲂(万历六年任)重修。
进入民国后,县衙规制亦多有变化。如幕厅改为签押房,“镜清室”改为申检所,后又改为县长办公室,“思化堂”旧址重建为司法股,“稽经诹律之堂”重葺为财政科等。
据《乐亭县志稿译编》记载,民国29年(1940)4月,县衙进行了改建。“计建有大门五间……门内西部仍为县监狱,东部为警备队兵房。北进为七间头厅,左右各有月门,再进为合署办公厅;东西南北各七间为方形,中有天井。再进为七间会议室,左右各有月门,自头厅至会议室,东西各有厢房十五间。再进为三间二堂,东西跨院各有三间主房、两间配房,外有西厢房三间。再进为五间内宅,前有左右厢房各两间,西有下房两间。再进为座北正房三间,东西厢房各三间。东跨院即典史旧署,划为八部共有房三十二间,前有仓库五间;西跨院划为三部,共有房二十一间。”
至此,乐亭县衙“南面东西宽三百零四尺;北面西段东西宽一百八十尺,东段东西宽一百一十二尺;东面南北长南段四百四十五尺,北段一百七十七尺;西面南北长六百零三尺五寸。”
在《光绪乐亭县志·乐亭县全图》中,“县署图”的东侧,是“典史署”图,也顺便说一下:
典史署有前厅三间,左右厢房各二间,光绪年间废。厅后宅门内左右厢房各二间,左为门房,右侧已废。后厅三间,中左相通,右侧截取一间为办公场所。东院正房三间,中左相通,左边截取一间为书房。内宅三间,左右厢房各□间,偏东有厨房□间。系由明万历年间典史徐梦鲂重建。后清乾隆十九年(1754),典史张德华又予重修。曾有大厅,后废。
与众不同的是,因乐亭县距永平府治较远,万历中知县潘敦复在县北九十里处,即昌黎县大柳树村购地六亩五分,兴建了一处“同人馆”,傅洁娴题曰“乐亭公署”,似为乐亭县衙派出的一个中转机构,并具有驿站性质。“同人馆”有房三间,左右厢房各二间,有大门、二门各一间。东侧建有“崇宁观”三间,西侧建有“乐静斋”三间。院内南边还凿了一眼“同人泉”水井,以供日常饮用。
在《万历天启乐亭县志》卷十一“丛纪志”中,有一篇《楼获妖怪》短文,近似《阅微》,类乎《聊斋》,因与县衙有关,不妨录在这里:
县治往有怪,居者惮之。成化间,冢宰尹公闻其事,会县缺尹,乃于辛丑进士中择才望貌有福德者知县事,得沁水李公翰,仍择钦天监官善术者偕往。及至,监官视之曰:“是在谯楼。”时谯楼建置久矣,撤之,果得一巨蛇,围可尺许。监官咒之,设一大坛于前,蛇即俯首入内。曰:“未可歼也。”乃密封其上,令人舁于海。又壁间掘一女人尸,不知自何时,颜色如生,出而瘗之,怪遂息。李公任满擢御史末世基因锁,官至尚书,寿几九 ,果符福德之相。尹公信知人哉,监管之术亦奇矣,惜遗其名。
前文说过,县衙大堂又叫“正堂”,从方位上讲,“正”就是朝南,如乐亭民间常说的“正房”,即为坐北朝南的房屋。
在中国古代社会里,皇宫以及政府衙门的建筑方位都是坐北朝南的,正门都是向南开的。当然,乐亭县衙的大门也是不会例外的。
参考文献:
(1)(明)潘敦复、刘松、王确然编纂:《万历天启乐亭县志》(明清乐亭县志点校本),河北人民出版社2008年版兽拳。
(2)(清)陈金骏编纂:《乾隆乐亭县志》(明清乐亭县志点校本),河北人民出版社2008年版。
(3)(清)史梦兰纂,游智开等修:《光绪乐亭县志》(中国方志丛书本),台北成文出版社有限公司1969年版。
(4)陈佩编辑:《河北省乐亭县事情调查》(影印本),(伪)新民会中央指导部出版部1939年版。
(5)乐亭县地方志编纂委员会:《乐亭县志稿译编》,1997年编印。
(6)(明)吴杰等纂修:《弘治永平府志》(秦皇岛历代志书校注本),中国审计出版社2001年版。
(7)(明)徐准等纂修:《万历永平府志》(秦皇岛历代志书校注本),中国审计出版社2001年版。
(8)(清)宋琬等纂修:《康熙(18年)永平府志》(秦皇岛历代志书校注本),中国审计出版社2001年版。
(9)(清)宋琬等纂修:《康熙(50年)永平府志》(秦皇岛历代志书校注本)楚汉争鼎,中国审计出版社2001年版。
(10)(清)李奉翰等纂修:《乾隆永平府志》(秦皇岛历代志书校注本),中国审计出版社2001年版。
(11)(清)史梦兰纂修:《光绪永平府志》(秦皇岛历代志书校注本),中国审计出版社2001年版。
(12)郑天挺等主编:《中国历史大辞典》,上海辞书出版社2007年版。
(13)中国第一历史档案馆编:《明清档案与历史研究论文选》(1994·10—2004·10),新华出版社2005年版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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